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縣人社局和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1:2。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3、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折合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按面試成績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排序)。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三日內在金堂人才網公布。
(一)體檢標準按《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察工作參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聘用及報到
(一)確定聘用崗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金堂縣人社局根據擬聘人員報考崗位確定聘用單位后在金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應在金堂縣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
八、紀律和監督
為確保我縣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并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28-84997012(金堂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金堂縣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028-84923539
金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