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所屬5個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41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教育局所屬5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41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1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和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印發《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的通知(川組通〔2014〕58號)有關精神,報考成都市市屬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見附件1)的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人員應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人員至該次公招報名截止日期的當月,在以下區域內單位工作累計滿2周年及以上,視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成都市和地級市所轄除區以外的(市)縣;
2、所有鄉鎮及以下區域;
3、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四大片區”貧困縣(區)(見附件2)。
工作單位以法人證書所登記的地點為準(黨政機關以組織機構代碼證為準)。軍隊轉業干部在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時間和退役士兵服役時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四川省外的其他省(市、區)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截止時間1月24日)。
6、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考生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17年2月3日09:00至2月9日17:00。
2、網上繳費:2017年2月3日09:00至2月10日12:00。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成都市教育局所屬5個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41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我局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我局和招聘單位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2月10日12:00。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2月20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并于2017年2月22日至2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7年2月17日通過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7年2月20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面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40%+面試成績×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