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善縣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 師 簡 章
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我縣相關學校2017年度對師資的實際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的規定,現就2017年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數
2017年度招聘中職教師8名,初中教師10人,小學教師57人,幼兒園教師19人,合計94人(招聘學校及學科分布見附件3)。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2.學科(崗位)專業要求;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中職、初中、幼兒園按教師資格證書所列任教學科確定可應聘學科(崗位),小學不作學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各學科(崗位)的專業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
3.小學語文學科(崗位)的普通話要求:具有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對象的條件和范圍
(一)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戶籍不限)。
1.師范類本科畢業且具有與招聘學科(崗位)的專業要求相匹配的教師資格;
2.非師范類應聘人員的學歷、專業要求詳見(附件2)。
(二)中小學教師
1.具有嘉善縣戶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學專科且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
(2)具有與招聘學段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國考合格證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2017屆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列入國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點高校2015~2017屆本科畢業生,戶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聘音樂教師崗位的,戶籍不限。
(三)幼兒園教師
具有嘉善縣戶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應聘對象的專業要求
對符合報考條件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對象其專業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對學科的要求,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4)。
五、招聘的工作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考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
(1)中小學教師(含中職教師):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幼兒園教師: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嘉善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魏塘街道談公南路1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