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自愿報名。
(二)應聘者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考試,若省教育考試院不組織考試或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
1.除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汽修專業教師崗位外,其他學科考試以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按占70%和3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分(100分)。考試說明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上發布的“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錄用考試說明”中的相應考試說明。報考人員未參加蘭溪考點考試的,作缺考處理。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考試分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部分進行。音樂、體育、美術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小學)(計筆試總分100分)。學前教育筆試內容分《幼兒園教育理論與實踐》和《幼兒園教育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按占70%和30%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100分)。考試說明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上發布的“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錄用考試說明”中的相應考試說明。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專業教學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加獎勵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專業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和專業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分。汽修專業教師崗位的考試分教學能力測試和汽修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進行,教學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各占50%計算總分。
(三)錄用辦法
報名人數達到招聘人數3:1(音樂、信息技術、汽修等緊缺學科及招聘職位數5人及以上的按2:1)的,按各崗位招聘數,根據考試總分加獎勵加分累計得分,結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報名人數少于3:1(音樂、信息技術、汽修等緊缺學科及招聘職位數5人及以上的按2:1)的,核減相應的招聘人數,按核減后的招聘數,根據考試總分加獎勵加分累計得分,結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聘用。
累計得分相同,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試總分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按專業知識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專業知識又相同,通過面試從高分到低分聘用。
(四)獎勵加分
1.獲省優秀畢業生加8分;
2.獲校級優秀畢業生加1分。
(五)體檢
按聘用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參照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六)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察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為教師的不予錄用,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七)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五、簽約聘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錄用結果公示期滿后3天內與市教育局簽約,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人數另行補錄。被錄用并已簽約人員應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處理。錄用后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遲轉正,三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9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外地考生允許于2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補報。
2.報名地點:蘭溪市教育局(蘭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號)。
3.報名手續:考生按照報考條件、職位要求、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范圍對口報名。
報名時請帶:
①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和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獎勵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身份證明或學校就業推薦表1份(二級學院證明無效,師范生需注明,否則不予認定)(身份證明可放寬到4月11日前補齊,否則不予認可);
④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⑤報名考務費111元(收費標準與自學考試相同)。
4.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名單在蘭溪教育網(www.lxedu.org)通知公告欄公示。
七、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4月15日,最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安排,網址:www.zjzs.net),考試地點在蘭溪教育網(www.lxedu.org)通知公告欄公布。準考證于2017年4月11日由本人攜身份證到蘭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代領的,須帶代領人員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領書),外地考生可在考試前一天下午4時前領取。
因報名人數不足而核減的職數,在下一批公開招考時增補。
未盡事宜,由蘭溪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有關招聘信息均在蘭溪教育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蘭溪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