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遠市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
設點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號)和《中共清遠市委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引進培養緊缺適用人才的若干規定》(清發〔2012〕27號)精神,結合清遠市市屬高中教學實際需求,經研究,定于2017年1月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公開招聘清遠市教育局直屬公辦高中教師32名(碩士研究生)。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考核)、擇優錄用的辦法招聘教師,確保錄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詳見附件1《2017年清遠市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211或985院校)設點招聘教師報考崗位及錄取人數表》 〕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重點高等院校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2017年應屆師范畢業生(不含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就業人員及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5年、2016年畢業生)。其中美術、體育專業的可分別放寬到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專業對口的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二)必須取得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或已取得申領高中以上教師資格所需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
(三)學歷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四)身體要求: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編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薪酬待遇執行。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清遠教育局網站(http://www.qysjyj.gov.cn)以及華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的校園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 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接受報名。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2. 報名者填寫好《2017年清遠市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211或985院校)設點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和準備好推薦函(見附件3,原件掃描件),于2017年1月15日前發至聯系人郵箱。報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者考試資格。
3. 2017年1月20日前,清遠市教育局將回復初步符合條件者,以確定下一步具體面試事宜。
(三)資格審查
采用現場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提交《2017年清遠市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211或985院校)設點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考生須預先登陸清遠教育局網站或華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的網站下載,雙面打印,貼好兩張相片),同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查: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身份證、學生證、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或申領高中以上教師資格所需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等級證書或測試成績單。
1.報考者須本人按要求帶齊資料到招聘現場資格審查。
2.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2017年清遠市赴全國部分師范院校(211或985院校)設點招聘教師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四)考試要求和辦法。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審核考生資料,確定參加考試的對象名單。由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教育局組織符合條件者進行考試。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7年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視網上報名人數確定招考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形式和內容。
考試以面試形式進行,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內容應從職業認同度、大學社會經歷、實習經歷、對高中教育教學的認識、表達能力、形象等)。考生考試成績實行100分制,總成績不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不予錄用。考試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