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招聘職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2)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對于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而造成招聘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內容與方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和儀容儀態。采用試講(上微型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準備時間50分鐘,面試時間10分鐘。試講教材:現行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教材。
3、所有成績為百分制,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考試成績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科技網予以公布。
(五)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復檢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一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考核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按照《國家公務員政審標準》,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工作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科技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錄用人員按報考職位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工作單位,錄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受聘對象在洞口縣教育單位服務不得少于5年。
體檢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回避,嚴格按實施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紀違規事件將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 0739-7236385(縣人社局事管股)
0739—7234212(縣教育局政工股)
舉報、投訴電話:0739-7236387(縣人社局監察室)
0739-7234217(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附:2016年洞口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計劃與職位要求表
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洞 口 縣 教 育 科 技 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