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約
根據各學科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并簽約。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由北侖區教育局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教育教學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簽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請考生隨帶就業協議書。
2.體檢
體檢安排在浙江省寧波市(具體另行通知),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等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所簽協議自動解除;放棄體檢或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者,所簽協議自動解除并視作違約,空缺名額由北侖區教育局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教育教學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3.錄用
(1)正式錄用前,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2)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兩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3)新錄用人員中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國家如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辦理。
(4)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新錄用人員由北侖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中小學工作并至少服務滿5年(包括試用期)。
4、其他:
(1)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北侖教科網(www.bledu.net.cn);
(2)未盡事項由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確定;
(3)聯系電話: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聯系人:薛老師,劉老師,
(4)監督電話:北侖區教育局紀檢室:0574-86781910 顧老師。
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