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就為面試答辯人員,按崗位抽簽決定面試答辯順序,面試答辯每人5分鐘內。面試答辯全部結束當天,公布進入試講人員名單。
2.面試答辯及統一抽簽時間:2016年12月22日13:00
3.面試答辯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校內(具體地點報名時另行通知)。
(五)試講。
1.按面試答辯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試講人員。應聘人數與該崗位需求數比例達不到1:3的,參加面試答辯成績7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進入試講(面試答辯成績未達70分以上的考生不得進入試講)。
2.試講內容及程序:評委從現行普通高中教材中隨機抽取課題。按崗位抽簽決定試講順序,考生備課30分鐘,講課10分鐘。
3.試講時間:2016年12月23日9:00
4.試講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校內(具體地點報名時另行通知)。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面試答辯成績×40%+試講成績×60%。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排序。
(七)簽訂就業協議。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按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確定下一位考生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六、聘用程序
(一)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后,按照就業協議報到時(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查驗與報考崗位要求相關的所有證書(原件),收復印件1份。如未能提交相關資料,則協議視為無效。協議視為無效的按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二)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擬聘用人員,按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三)體檢。擬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報到時,澄江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生按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對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實行聘任制管理,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考生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及材料,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包括體檢、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報名后,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四)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澄江縣人社局、澄江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六)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保密部門等全程監督。
八、報名咨詢、監督電話
澄江縣教育局:0877-6917366(13987797306 禹志強)
澄江縣人社局:0877-6911718
澄江縣紀檢監察部門:0877-6918565
澄江縣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