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教師招聘現場確認時間地點(405名)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16年12月22日(周四)8:30~11:30。
2.地點:昆山市人力資源市場(嶗山路9號)
3.現場確認時,須帶好打印的《報名表》,并附一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寫好崗位代碼和姓名),同時需按以下類別及順序帶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校驗)和復印件(留存)。
(1)應屆畢業生應出示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以下同)、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好本人姓名)、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蓋章)、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另需提供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尚未在教育事業單位就業的昆山戶籍往屆畢業生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報到證(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代管協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
(3)歸國留學人員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果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的相關手續。
(4)社會在職人員應出示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
(5)夫妻分居兩地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提供單位出具的人員身份證明(其他單位就職的提供社保繳納清單),不在昆山的一方還必須提供當地人社(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具有事業編制的在職教師身份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昆山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邊無子女的證明),子女還必須提供當地人社(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具有事業編制的在職教師身份證明。
4.經現場確認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繳費手續(報名考試費10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免繳考試費。
5.現場確認時需報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到現場確認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6.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和專業需求詳見《2017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7.昆山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16年12月16日。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⑴現役軍人;⑵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⑶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⑷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⑸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9.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所屬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在選擇崗位內具體學校時應當進行回避。
10.報名者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017年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教師招聘簡章(405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