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2016年12月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92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教師類崗位招聘對象為以下三類人員:
(一)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和具有杭州市戶籍在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下同)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區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二)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7屆及尚未初次就業的2016屆畢業生,下同)。“應屆畢業生”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生源畢業生;6.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三)社會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杭州市區戶籍,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教輔類崗位招聘對象為以下兩類人員:(一)應屆畢業生;(二)其他人員,指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杭州市戶籍的人員。
招聘對象還必須符合下列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計劃”中招聘條件有明確年齡要求的,以其明確的年齡條件為準。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報考教師崗位需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6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2)2017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3)2016屆、2017屆畢業研究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4)其他招聘對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2016年12月教師招聘公告(92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