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岳普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簡章
為促進岳普湖縣幼兒教育事業發展,全面普及學前三年免費教育,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吸引更多高學歷、高水平、高層次人才投身我縣教育事業,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489名,招聘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招聘學前雙語教師253名,第二批招聘學前雙語教師236名。
一、招聘對象、崗位條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對象
全國應屆、歷屆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幼教專業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
(二)崗位條件
1、學前教育類專業(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學前雙語教育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可放寬至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
2、戶籍、性別、族別不限;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基本要求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品行優良,作風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
5、應聘人員應具備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大專(中專)及以上學歷,并持有相應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
6、母語為漢語或民考漢應聘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應聘人員,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
7、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占總分的40%,面試占總分的60%。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近三年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招錄考試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人員;
2、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人員;
3、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二、報名時間
自2016年12月1日起,根據報名人數情況確定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