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簡章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高中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高中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1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巫溪縣面向2017年應屆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年滿18周歲及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在巫溪縣工作5年及以上;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所有考生大學期間所學必修課程成績均≥61分。
(四)學歷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重點高校2017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一般高校2017屆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符合下列條例之一方可報考:
(1)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學金;
(2)獲專業競賽省部級獎項;
(3)大學期間所學必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數達到65分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教育部直屬6所培養免費師范生院校免費師范生不受1、2條件限制。
具備符合招聘學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崗位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符合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崗位一覽表》);
(四)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報名前一天);
(六)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七)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取得的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西南大學第八教學樓,報名咨詢電話:張老師:15223658227,張老師:13098631233,
帥老師:13594863811,涂老師,13594724983。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的方式,應聘者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聘用。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本人自薦書、獲獎證書、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證件及相關資料,其中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免費師范生的須提供免費師范生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巫溪縣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2,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免費師范生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地理、物理、音樂緊缺學科專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報名初選: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初選程序,采取現答辯等方式進行。即評委提出與學科知識、教育教學技能等相關問題,應聘人員現場答辯。分值為100分,答辯時間為10分鐘,得分達到85分以上者進入考試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