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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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校應 屆 畢 業(yè) 生  | 
 1  | 
 2017屆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由畢業(yè)院校就業(yè)指導部門開具的2017屆畢業(yè)生證明。 2016屆(未初次就業(yè))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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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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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教師崗位:2016屆本專科畢業(yè)生提供: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會計崗位: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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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杭州市生源畢業(yè)生: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省級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優(yōu)秀畢業(yè)生證明(畢業(yè)院校的就業(yè)指導部門開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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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主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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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職教師  | 
 1  |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shù)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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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現(xiàn)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在編人員還需證明其為在職在編;在職非編教師還需證明現(xiàn)所在單位是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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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主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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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符合夫妻分居者提供:結(jié)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隨軍報考者提供:隨軍安置審批表、部隊干部任命文件、結(jié)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杭州市區(qū)在職教師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在職非編教師還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浙江省社會保險歷年參保證明》(須蓋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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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崗位要求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  | 
留學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yè)生,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附件下載: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doc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2016年12月教師招聘公告(189名) [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