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擬12月下旬,時間、地點天津中學網站通知)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持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成績在學校網站發布,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在7個工作日內發布在天津中學網站。
2.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天津中學網站)
進入面試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到我校進行資格復審:畢業生推薦表、身份證、成績單、學生證,戶口本(戶口遷往就讀大學的,攜帶大學集體戶口頁或學校畢業生管理部門出具的集體戶口證明)、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依次遞補。
3.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天津中學網站)
教師面試分為考官面試和試講說課兩部分。一是考官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依據考官現場命題作答或展開討論,由考官根據考生基本條件及現場表現給出分數;二是試講說課,學校提前30分鐘給考生考試題目,并提供相應的教材和參考書籍。考生將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說課情況給出分數。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兩部分成績5:5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學校依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確定考生的總成績,總成績在學校網站發布,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五)體檢
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費用自理。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學校可根據需要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學校可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
(七)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試講、體檢、考察情況,經校領導班子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后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九)聘用
擬聘人員須在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一個月內完成報到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學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單位可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紀律與監督
(一)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二)我校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制止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學校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違反招聘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60188704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60188702
天津市天津中學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