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職人員公告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縮寫為TEDA,音譯為泰達)于1984年12月6日經國務院批準建立,是中國首批國家級開發區之一,主要經濟指標自1997年至今在全國國家級開發區中始終位居第一,成為中國乃至亞太地區最具吸引力的投資區域。作為天津市和濱海新區發展的主力軍和排頭兵,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已成為產城融合高度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尖端人才快速聚集的濱海新區核心區、經濟發展引領區、先進制造研發集聚區、推進創新驅動活力區、美麗文明宜居標志區。
為滿足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參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現決定公開招聘一批優秀教職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擬招聘96人,其中中小學教師94人,教研員2人:
(一)中小學教師
1. 國際學校(32人):小學語文13人,小學數學5人,小學英語5人,音樂2人,體育5人,美術2人。
2. 第一中學(6人):中學語文1人,中學英語1人,中學物理1人,中學歷史1人,中學地理1人,美術1人。
3. 第二中學(3人):中學物理1人,中學化學1人,中學生物1人。
4. 第一小學(3人):小學語文1人,小學科學1人,體育1人。
5. 第二小學(8人):小學語文2人,小學數學2人,小學英語1人,音樂1人,體育1人,美術1人。
6. 泰達實驗學校(42人):小學語文9人, 小學數學4人,小學英語4人,小學科學2人,中學語文3人,中學數學2人,中學英語2人,中學政治1人,音樂3人,體育4人,美術3人,信息技術3人,書法2人。
(二)教研員
7. 教育促進中心(2人):信息技術1人,數學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具有開拓進取的創新精神和吃苦耐勞的服務意識;熟悉現代化教學手段;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其中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英語水平須達到全國大學英語4級以上(音、體、美學科以取得學位為標準,英語學科須達到專業8級);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統招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或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明材料。
1.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本科應屆畢業生應為國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學畢業,音、體、美學科畢業院校可放寬至省級音體美專業院校畢業生,研究生應屆畢業生應為全日制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國(境)外大學應屆畢業生報考,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專接本或專升本不具備報考資格。
2.在職教師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須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須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
(2)音、體、美學科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省級及以上文廣、體育行政機關或專業協會組織的專業比賽中獲得個人一、二等獎(或在團體比賽中獲第一、二名),或指導學生在省級以上教育、體育行政機關組織的專業比賽中獲得個人一、二等獎(或在團體比賽中獲第一、二名)。后者需提供指導教師證書。
(3)男40歲以下(1976年10月27日當日及以后出生),女35歲以下(1981年10月27日當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有關規定。
(二)以下應聘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
榮獲特級教師、省部級勞動模范、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全國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的應聘人員,學歷、畢業院校、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條件可適當放寬,但須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有關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列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招聘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的招聘數量、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等詳見《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2017年中小學、教育促進中心公開招考教師、教研員計劃》(以下簡稱《招考計劃》,具體見附件)。
招聘崗位查詢時間為2016年10月27日-11月28日(如有變化,具體時間以泰達人才網公布時間為準),請報考人員登錄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自主查詢。
四、報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6年11月1日9:00 -11月28日16:00。(如有變化,具體時間以泰達人才網公布時間為準)。
2.方式:在泰達人才網(www.tedahr.com)進行報名,招聘單位根據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3.相關事項:
(1)應聘者選擇崗位后不可修改簡歷,但可自行調劑崗位1次,請應聘者慎重選擇。
(2)應聘人員應按招聘條件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承諾報名表相關內容真實、有效。
(3)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初審后,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需繳納考務費(每科45元,兩科共收取90元),未及時繳納考務費的報名人員視為放棄報考資格。費用繳納日期截止12月3日16:00(如有變化,具體時間以泰達人才網公布時間為準)。
(4)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低于1:5,方可開考。未達到1:5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如遇個別科目達不到開考人數或報名比例失調時,可視情況準許考生調整報考崗位。
(二)自行打印準考證
1.時間: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6:00。(如有變化,具體時間以泰達人才網公布時間為準)。
2.方式: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考務費用繳納的的人員在指定日期,通過個人用戶名密碼登錄報名網址,自行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