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37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屆畢業生:
1.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特殊教育專業為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及以上)的“211”、“985”院校畢業生;
2.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特殊教育專業為本科<一本>學歷和學士學位及以上)的省重點師范大學畢業生,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綜合(專業)成績排名前20%,獲得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3.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省重點師范大學學前教育方向畢業生。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學歷、學位與專業: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學位(2017年6月底前須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專業須與招聘學科相符。
(五)普通話:具有省(直轄市)語委頒發的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報考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2017年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教師招聘的公告(37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