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溫州市泰順縣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28名)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其中高中崗位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學前教育崗位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能夠按期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及相應的學位、教師資格證;
2.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愿意長期為我縣教育事業效力;
3.學科成績優秀;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5.戶籍不限(非泰順戶籍在本地服務年限不少于五年);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017年浙江省溫州市泰順縣教師招聘的公告(28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