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教師招聘報考條件(20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三)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1998年 12月1日期間出生)。
(六)戶籍不限。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八)報考考生須承諾于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