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烏海市教師招聘(第二批)程序(40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綜合面試。
應聘人員在報名地點投遞簡歷,并提供以下資料:
1.《烏海市2016年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公章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三方就業協議;
4.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5.非應屆生、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招聘工作組進行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教師的儀表形象,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身心素質等基本情況。
(二)試講。
招聘工作組根據應聘學生資格審查及綜合面試結果,擇優進行試講。試講主要考核應聘教師對課堂教學的組織、對教材的把握和教學基本功、教師基本素質等。試講成及現場公布。
(三)簽定協議。
1.國家免費師范生,經資格審查和綜合面試合格后可直接簽訂三方協議。
2.其他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組根據試講結果確定錄取人員并與被錄取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2016年內蒙古烏海市教師招聘(第二批)簡章(4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