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學年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教師招聘考試形式:第一類崗位(第一批)
第一類崗位: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科學、中學社會
1、考試形式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環節。
2、初試
初試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初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內容。初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教育教學測試對象,招聘崗位數等于或小于3個的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人選,招聘崗位數大于3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節人員名單將于11月25日上午6:30之前在海曙教育網上公布。請隨時關注海曙教育網。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定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教案撰寫)與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或試講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5、簽署就業協議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簽約時間擬定于2016年11月25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若有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簽訂就業協議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協議則自動解除。
2017學年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教師招聘公告(第一批)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