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
(1)報考中學教師、小學英語學科、小學藏語文學科以及報考瀘定縣、丹巴縣、海螺溝景區以及幼兒園普通幼教類的考生,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兩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2)報考其他縣和其他崗位的(不含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加試《藏語文》三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3)報考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藏語文》三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2年6月24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下午13:00—15:00 《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
15:30—16:30 加試《藏語文》
15:30—17:30 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藏語文》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考聘機關根據考生筆試折合分、崗位編碼及考聘名額,按照考聘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對成績相同的,先后以《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藏語文》(加試《藏語文》)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其中,報考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的,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考聘名額的1.5倍,其《藏語文》筆試成績必須達到50分方可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聘機關將及時在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及面試的時間、地點予以公告。
2.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填寫《甘孜州2012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個人誠信承諾書》(以下簡稱《個人誠信承諾書》)一份,并在規定時間內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1)《報考信息表》、《個人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各貼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
(3)正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出具由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原件,未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原則上將被取消聘用資格;除報考小學藏語文學科的四川省藏文學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語文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西南民族大學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語文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外,其余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必須同時出具《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無公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的,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考聘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因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4.面試語言要求:英語學科用英語面試;藏文類學科用藏語面試;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用藏漢兩種語言面試。其余學科均用普通話面試。
5.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分值比例
考生總分折合為滿分100分,其分值比例為:
不加試《藏語文》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30%,《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占50%,面試占20%;
加試《藏語文》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30%,《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占40%,加試《藏語文》占10%,面試占20%。
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占25%,《專業基礎知識與能力》占30%,《藏語文》占25%,面試占20%。
(五)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務且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按照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的相關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體標準是:“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鄉(鎮)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2、在四川省服務且服務期滿兩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報考我州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于2012年6月18日至22日由本人將《準考證》、公民身份證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送至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上班時間:08:30—17:30)。逾期未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八、體檢
考試結束,考聘機關根據考生折合總分,按照崗位編碼及考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由考聘機關統一組織。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醫院繳納。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川教[2004]295號)及《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缺額,根據考生折合總分、崗位編碼及考聘名額,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考聘機關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公示期間如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根據考生折合總分、崗位編碼及考聘名額,依次等額遞補。
十、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考聘機關根據考生折合總分,按照崗位編碼及考聘名額依次排名,由考生通過選擇去向派遣會現場自愿選擇去向,并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派遣到本人選擇的縣安排工作(海螺溝景區的到景區管理局報到)。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到工作單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員執行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三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必須在初始聘用單位服務期限滿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流(調)動。
十二、紀律與監督
甘孜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八章的規定,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投訴電話:
州紀委派駐州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836-2822498;
州紀委派駐甘孜州教育局紀檢組:0836-2834772。
十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考聘機關。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三)考試成績及所有后續公告均在以下網址發布,敬請留意: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www.gzrsks.gov.cn)。
咨詢電話: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試網(http://www.gzrsks.gov.cn)上發布。
附件:
1.《甘孜州2012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名額分配表》 |
2.《甘孜州2012年公開考試聘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個人誠信承諾書》 |
3、2012年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