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高級中學2017年新教師招聘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新教師招聘工作,根據海鹽縣教育局總體安排與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2017年新教師招聘工作組織機構
設立2017年新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
分設監督小組、考核小組及后勤保障組等,考核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
二、招聘崗位、要求與人數
2017年招聘計劃:
序號 |
招聘崗位 |
專業要求 |
招聘計劃數 |
1 |
高中歷史教師 |
歷史學類 |
1 |
2 |
高中地理教師 |
地理科學類 |
2 |
3 |
高中政治教師 |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 |
1 |
4 |
高中信息技術教師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專業 |
1 |
5 |
高中語文教師 |
漢語言文學 |
1 |
合計 |
6 |
說明:
1.以上專業指應聘者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學的專業;
2.本科畢業生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碩研及以上學歷的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關。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錄用的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聘者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四、招聘的資格條件、范圍對象
應聘者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業對口的2016、2017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11”大學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品學兼優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專業對口的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入學時的分類為準)達到優秀畢業生招聘條件的,即大學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報名對象放寬生源地限制、戶籍要求和教師資格要求。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1.報名:報名時間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17:00止。
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其中(2)~(8)項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學校初審后保存。
(1)報名表(附件)1份;
(2)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
(3)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
(4)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5)各類獲獎證書原件;
(6)畢業生在高校學習成績證明(大一至大三各學期);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
(8)其他根據職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2.資格審查:由學校進行資格初審,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資格驗審(驗審時須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驗審時間安排在學校考核當天報到時進行)
3. 學校考核:時間在2016年11月16日~12月10日之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由學校組織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項目分為課堂教學(占60%)和結構化面試(占40%)兩大部分。面試總成績低于75分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4.體檢與政審考核:學校考核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學校組織體檢(體檢費自理)和政審考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將依次遞補。
5.考察公示錄用:各項考核等要求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公示期滿后還需簽定《就業協議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并簽訂《就業協議書》的,視作自動放棄。2017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注:
1.如果本次招聘計劃未能完成,學校將再次發布招聘補充公告。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海鹽縣教育局2017年新教師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執行。
咨詢電話:0573-86083053 86083555
報名辦法:現場報名(來校報名或在學校在外設立的招聘點報名)
學校地址:浙江省海鹽縣武原街道環城南路秦山大道東首
本辦法解釋權屬海鹽高級中學校長室
海鹽高級中學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