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漣水縣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2016年應屆畢業漣水縣生源地的江蘇省免費幼兒師范男生4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漣水縣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2016年應屆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
4.須為漣水縣生源地的江蘇省免費幼兒師范男生;
5.2011年與漣水縣教育局簽訂了《江蘇省免費師范生(幼兒師范男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6.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實行“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⒈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45。
⒉報名地點
漣水縣教育局五樓人事科。
⒊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進行,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2011年與漣水縣教育局簽訂的《江蘇省免費師范生(幼兒師范男生)培養就業協議書》原件;
⑵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⑶《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⑷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⑸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⑹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⒋資格審查
由漣水縣教育局會同漣水縣人社局根據招聘條件對現場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確認報名人員在報名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符合條件確認報名人員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符合條件確認報名人員須統一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50分及以上為合格。
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漣水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2.面試
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1倍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對擬參加面試人選應聘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在職人員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待業人員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檔案所在地提供檔案保管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面試范圍人選)。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漣水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面試形式:面試采用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包括: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個小時。②試講:試講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考生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稿進行模擬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③答辯: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試講、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總成績折算和公布: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漣水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