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重慶市九龍坡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183.230.36.223:8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崗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報考相關信息,并上傳近期高清晰電子登記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完成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后,招聘工作組將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初審,并在2個工作日內回復審核結果、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請考生登陸網站查詢。
2.資格復審及現場報名
通過網上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領取綜合測試通知書,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內容包括:《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才引進報名表》(網上自動生成下載)、身份證及以下材料:
重點高校畢業生人才崗位:
①國內應屆生另需提供教育部統一印制,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
②國內往屆生另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③國外境外留學生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未經認證的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學生證等相應證明材料,若考核通過,須在前款規定時間內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的人員須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和相應層次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和非師范類畢業生應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層次類別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急需高層次人才崗位:
另需提供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相關獲獎證書或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含學歷證書、執業證書、人力社保職改部門頒發的職稱證。報考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命名名師〉另須提供印證材料或符合報考條件設置相對應的獲獎證書。
凡以上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另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對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考生還需提供以下印證材料:本單位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門印發的紅頭聘用文件(須有人社部門印章);工資流水(須加蓋單位公章或銀行認定章)或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社保繳費憑證(須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衛生計生有進修經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供進修單位和本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印證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以上各類材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如任何一個材料出現虛假或經相關部門對資格認定不通過的,一律視作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取消考生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考試考核
急需高層次人才和優秀大學畢業生,均采取現場綜合考試考核方式進行。
考試考核內容為招聘崗位(學科)的相關知識(技能)和考生綜合素質,分值為100分。由考官現場評分,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考核成績低于75分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在以上考試考核過程中可以展示特長、獲獎及業績等情況。
招考教師崗位中,音樂、體育、美術3個學科設置專業測試環節,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崗位指標的5:1進入綜合考核環節。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崗位指標5:1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由區人社局在招考點確定或在重慶市確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崗位和行業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另需結合重慶市教委《關于印發新修訂的<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號)等文件規定進行。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的,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養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入公示階段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情況的崗位,一律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將在招聘現場適時公布。
事業單位的擬聘人員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聘用崗位、總成績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企業的擬招聘人員,可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公示方式及內容。
八、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屬區事業單位招聘的人才報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納入事業單位聘用管理。國有企業、非公企業招聘的人才按管理渠道納入相應企業自主管理。
(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事業單位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企業簽訂人才聘用合同,按企業自主規定和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按時報到者,以及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四)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設置所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經同意延遲報到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員需在九龍坡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提出調離或解聘的,一律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并按照與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企業招聘的人員,原則上由企業自主管理,但辭職辭退的需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按崗引進、擇優聘用的原則,確保引進優秀人才、急需人才。對違反政策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違紀的招聘對象取消其聘用資格。整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
本簡章由九龍坡區委組織部、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九龍坡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引才服務電話:
區委組織部:
聯系電話:023-68782066
聯系人:張書豪
區人力社保局(政策咨詢及考務工作):
聯系電話:023—61968919、61968952
15808055033、13883397886
聯系人:冉天紅、何明娟、周永嘉、黃睿
附件:
1.重慶市九龍坡區面向全國引進機關鎮街事業單位人才崗位一覽表(另附)
2.重慶市九龍坡區面向全國引進教育事業單位人才崗位一覽表(另附)
3.重慶市九龍坡區面向全國引進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及民營醫療機構人才崗位一覽表(另附)
4.重慶市九龍坡區面向全國引進重點企業人才崗位一覽表(另附)
5.《重慶市九龍坡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8月修訂)
5.《重慶市九龍坡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8月修訂).rar
2016年重慶市九龍坡區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教育事業單位60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