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卷面分數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初定于2016年10月下旬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數若達不到擬招聘的人數,考試照常進行。
1.考試主要內容: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1)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師法。教育法主要測試考生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筆試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面試。
3.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必須在服務期滿3年內),筆試成績加10分。
4.筆試總成績(即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根據汕人社〔2013〕70號文相關要求,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筆試總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數的,按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數確定。
2.面試名單及具體時間地點將在網上公布。
3.集中統一組織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時間每人15分鐘。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遲到、缺席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
4.面試的考官組成結構和比例要求按《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5.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必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圍體檢。
(三)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