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開考要求及方式:原則上達到1:2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但部分緊缺崗位可放寬開考比例;
2、筆試考試內容:小學藏文教師以考察藏文專業知識測試為主;中學學科專業教師以考察所報考的專業知識和教育理論知識測試為主;筆試試題以百分制計算;中學語文科目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其它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考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不包含民族照顧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3、筆試考試時間: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開始。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文件相關規定,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5分照顧分(迪慶戶籍考生方可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