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二)體檢
1.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遞補考生進行考察和體檢。
八、公示及報備
在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招聘與考試網,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名單、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上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處理。
十、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人事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單位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0713-6277017(人社局事業科)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武穴市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2.武穴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