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由和平區人才中心以微信公告的形式發布。具體復審所需材料、時間、地點請各位考生關注和平區人才中心微信公眾號: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本人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含板書)、結構化面談、專業特長展示相結合的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和專業特長。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試題由市級專業考試機構統一命制。每個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
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四)計分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筆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70%。具體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公開招聘考試總成績確定后,由和平區人才中心以微信公告的形式公布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專業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可以在接到結果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均由應聘人員自理。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等多種形式,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對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考察,或其他情形導致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應聘人員須進行學歷、學位認證,認證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公示前由招聘單位統一將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報送招聘單位審查,并再次核實各類證件。未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通過驗證的應聘人員,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在和平區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
(一)報到手續
應聘人員須按照通知統一辦理報到手續。對于逾期不辦理報到手續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棄或其他情形導致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合同管理
編外聘用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與和平區教育局指定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編外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酬待遇
參照天津市有關工資標準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資、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和國家規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險一金”后,每月考核后實發工資為3500元左右。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和平區教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