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人員一經聘用,試用期為一年,一年內單位考核良好,學生、社會評價高,與用人單位簽訂聘任合同書,否則解聘。聘用后工資標準參照事業單位編制內同類崗位標準執行。新招聘教師要求在我旗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十年,服務期間不予辦理調離手續。
2.應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系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服務期限為三年,服務期間其人事檔案、考核管理、工作補貼發放等全部由旗人社局統一負責,服務期內享受以下待遇:
(1)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服務期間旗財政每人每月發放2000元生活補貼,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按國家規定旗財政統一給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辦理各類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單位部分由財政承擔,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
(3)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在服務期間的時間,可連續計算工齡。
(4)三年服務期滿后,按照《鄂托克旗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人才儲備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經用人單位考核,人社部門備案后,愿意繼續在崗服務者,續簽勞動合同,不愿繼續在崗服務者,鼓勵自謀職業。服務期間不予辦理調離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鄂托克旗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山 丹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長)
副組長:楊雨龍 (旗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馮潤冰 (旗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
巴雅爾圖(旗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武永寧 (旗政府辦主任)
高蓮芳 (旗教育體育局局長)
楊麗霞 (旗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成 員:武文峰 (旗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邢擁軍 (旗人社局副局長)
白 霖 (旗紀委派駐旗教體局紀檢組組長)
韋麗娥 (旗紀委派駐旗人社局紀檢組組長)
額爾德木圖(旗人社局副局長)
傲敦圖雅(旗人社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巴雅爾圖同志兼任。
六、有關要求
(一)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認真落實招聘政策、錄用計劃、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用結果“五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對招聘工作的監督。
(二)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
(三)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任何工作人員一經發現有違紀現象,要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招聘公告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旗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關于2016年鄂托克旗公開招聘教師中部分崗位調整的情況說明
2016年鄂托克旗公開招聘教師中蒙授幼兒教師公益性崗位由原來的3人調整為4人,漢授幼兒園教師公益性崗位由原來的9人調整為8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方式中蒙授中學物理變更為漢授高中生物,特此說明。
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