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采用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考試的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采取微格課和答辯的模式,面試語言為漢語,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
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評委組)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體檢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
面試時間以考生領取的面試通知單上安排的時間為準。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加權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提交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2.2016年應屆畢業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確定聘用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六、合同簽訂及工資薪酬
1.本次所招聘教師為編制外合同制教師,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編制外合同制教師的工資薪酬,參照用人單位同等條件工作人員的現行標準執行。
3.編制外合同制教師統一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參照企業標準予以繳納,相應的費用按規定比例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七、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八、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簽定《新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com)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1-6218495聯系人:宋鈺、楊春霞
監督舉報電話:0471-6218104新城區紀委第十派駐組
聯系人:蘇保偉、張儒杰
(四)報考條件、體檢和考核等依據《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中相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新城區教師招考聘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新城區教師招考聘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