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
①《公共基礎知識》、②《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內容:①《公共基礎知識》:a.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礎知識;c.作文,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②《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24日。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計分與權重:《公共基礎知識》與《教育基礎知識》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
5、考生于8月22、23日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
6、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合成成績未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
1、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教師崗位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面試,校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法。
面試按百分制計分法計算。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交納面試費80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3、考官組成: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
4、總成績合成: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當某崗位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或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方法:
體檢與考核人數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筆試合成成績(含加分)相同的則依照《教育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教育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依照面試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2.體檢標準和程序:
參照修訂后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省教育廳(皖教師〔2011〕1號)文件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放棄;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考察(含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含資格復審)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核資格。因體檢與考核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涇縣政府網站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體局的人事信息欄目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六)審批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體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到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經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審批。報送材料包括:擬聘用人員名單、《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成績按崗位排序表》、《涇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叁份)、在編在職人員或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聘用)關系證明”、考察材料等相關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招聘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招聘工作人員應當回避。
(二)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由縣人社局紀檢組和縣教體局紀工委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所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誠實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處理或取消資格。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2016年度涇縣教體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及校醫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3-5102637
涇縣教育體育局:0563-5023490
監督舉報電話:0563-5022419(涇縣人社局紀檢組)
0563-5035890(涇縣教體局監審股)
附件1:
2016年涇縣教體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及校醫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