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莒縣2016年關于引進骨干教師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莒縣引進和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發展辦法〉的通知》(莒發〔2015〕13號)精神,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引進部分優秀人才或骨干教師到我縣任教,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引進原則方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對投遞的個人簡歷進行初審、現場報名、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引進崗位數量。本次引進對象為在編在崗人員,引進數量15名,其中中學10名(語文2、數學1、英語2、物理2、生物1、歷史1、政治1);小學5名(語文1、數學2、英語1、音樂1)。
三、引進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0年8月日以后出生);
2、須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近5年以來一直從事引進學科的教學工作,申報學科崗位應與教師資格證專業或本科所學專業一致,在編在崗,報名須經單位同意;
3、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應聘:
(1)獲得省特級教師、縣(市)級及以上名師或縣(市)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的;
(2)近五年獲得本專業縣(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或教學新秀的;
(3)近五年獲得本專業縣(市)級優質課(各級教研機構頒發)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的;
莒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按計劃聘用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和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予引進。
四、引進程序
(一)簡歷初審。1、時間:2016年8月8日至8月9日。2、縣教育部門會同人社、編制部門成立初審小組,對志愿到我縣任教的人員投遞的《莒縣引進骨干教師個人簡歷》(投遞郵箱:rsk7710@126.com)進行初審,合格人員審查小組回復后,即可現場報名。
(二)現場報名。1、時間:2016年8月11日—8月12日。2、地點:莒縣教育局人事科(莒縣城區后營街138號)。3、報名攜帶材料:①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②優秀教師等系列稱號及優質課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③《莒縣引進骨干教師個人簡歷》1份(從莒縣教育信息網自行下載),一寸正面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張,貼在報名登記表相應位置;④單位同意報考等相關證明材料等。
(三)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資格和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報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
(四)面試與考察。面試采取模擬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備課1小時,模擬講課15分鐘,滿分100分,同學科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報名條件3所列條款順序排列名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引進。由縣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對引進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引進人員的崗位資格條件,相關信息、材料的真實性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本著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對被考察對象進行評價,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引進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聘用和管理。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招引到我縣的人員符合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莒縣引進和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發展辦法〉的通知》(莒發〔2015〕13號)規定的,按《通知》規定兌現相關待遇。
六、其他。本《意見》由莒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633—6207710/6223024
附:《莒縣引進骨干教師個人簡歷》
莒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莒縣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