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體現尊重人才,尊重知識的原則,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2、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3、面試,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崗位統一排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先進行中學教師崗位的教師面試,中學崗位面試結束后進行鄉鎮小學和幼兒園的面試。報考鄉鎮中學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崗位的考生,未被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報考時的志愿,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與報考鄉鎮小學相同學科的考生統一排隊,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鄉鎮小學崗位面試人選。
4、鄉鎮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的選擇,考生被確定為某崗位擬錄用人選后,由考生本人自行選擇學校,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選擇。
(四)考試方式及內容
招聘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兩科,考試內容為《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占80%,公共基礎知識占20%。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若某個崗位報名人員達不到該職位應招聘人數的規定比例時,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為60分)及以上。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12日上午8:00—10:00。筆試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組織。筆試的試卷命題、判卷、考點選擇、考場安全、選派監考巡考以及考試組織實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采取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紀檢全程監督的方法。
(4)筆試成績在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進行發布。
2、面試
面試采取考生說課的形式進行。
(1)說課內容:中學為初中二年級各學科教材,小學為各學科六年級教材。說課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準備。說課的課題由評委統一選取,并由考生自行抽簽確定。滿分為100分。準備時間:1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由評委根據說課人員的外表儀態、板書設計、說課情況、普通話水平等現場打分。凡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幼兒教師面試為幼兒教學相關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三項:簡筆畫、鍵盤、舞蹈。每項技能測試時間為10分鐘。由評委根據考生技能完成情況現場打分。每項技能測試成績均為100分。三項成績相加后除以三為考生的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若某個報考崗位實際人數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3)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8月18日,到人社局223房間領取面試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
(4)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采取外聘評委、紀檢監督的方式進行。說課的評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聘請外地教師擔任,評委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5)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一并納入體檢人員名單,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全部合格的一并錄用。
(五)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對其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報告、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和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
(六)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人員名單在青縣人力資源網站公布。體檢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
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青縣人力資源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九)聘用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所余招聘指標待下次招聘時使用。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師與縣教育局簽訂在招聘單位從教不低于5年的服務協議。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并列入黑名單,三年不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本方案由青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