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通過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www.sygxq.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5年內不得調出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系統。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上下載并打印《應聘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教師誠信承諾書》,經本人簽名確認,在資格復審時提交給資格審查人員。
(二)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參加筆試人員數之比應達到1:3,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崗位計劃的,退還報名筆試費。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6年8月8日8:30-17:00到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退還已交報名費。
(三)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四)對偽造相關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區文教衛局負責解釋。
此次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www.sygxq.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開發區管委會3001室):0719-8319870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開發區管委會7001室):0719-8319892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局(開發區管委會3013室):0719-8319887
附件:
1、《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
3、《應聘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
4、《“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5、《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7月18日
1、《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2、《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3、《應聘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誠信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