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形式:測試分筆試和面試兩輪。
1、筆試: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由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要求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分教育學(教育法規)、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共3科,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教育學(教育法規)、心理學合卷滿分為100分(各50分),專業課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總分的50%計算。本次考試所有分數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將在蚌埠高新區門戶網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情況,一并進入面試。按招聘計劃總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招聘數為10人及以上的崗位,按招聘計劃總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2、資格復審:面試之前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由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因入圍考生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單前確定放棄面試資格時,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遞補。
資格復審時,參加公開招聘的教師需提交報名條件要求的各類證件、材料原件。經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用每人80元。
3、面試:面試由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滿分100分,根據招聘崗位情況,采取試講、答辯、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具體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合成
總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若總成績最后一名分數并列,依次按面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并列人員,以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1年修訂)》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本人可以書面提出復檢要求(不包括只允許當場復檢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及遵紀守法等情況。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遞補。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并列人員,以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依據考試總成績,結合志愿,按類別實行高分優先選擇的原則,進行定崗。
如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專業學科成績從高到低選擇崗位。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的,空缺的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因體檢、政審、入圍人員自愿放棄造成遞補,原則上不超過2次)。
經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經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進行聘用。
五、聘用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為編外合同制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招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合同期滿后,視工作情況,雙方協商,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聘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在編在崗教師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聘用人員實行區管校用管理模式。招聘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安排。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蚌埠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整個公開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如發現應聘人員不屬公開招聘對象或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以及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的,將予以取消聘用資格或給予紀律處分。如發現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將給予紀律處分。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以上招聘簡章及與本次招聘相關的所有信息均在蚌埠高新區門戶網(www.bbhnz.gov.cn)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0552——4071177
舉報電話:0552——4071177
本次招聘考試,不統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