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形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滿分為100分。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5日上午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專業課》(占筆試成績的90%)
《公共課》(占筆試成績的10%)
《專業課》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為高中階段相應學科。
《公共課》筆試內容:大專教育學、心理學內容。
(二)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按筆試成績以所報學科(崗位)由高到低排列,按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內容:講課教材選用晉中市規定的現行教材版本,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的講課范圍為小學四年級;應聘高中教師崗位的講課范圍為高二年級。
3.面試主要采取面對評委講課的辦法,提前到達現場抽取課題,獨立備課120分鐘,講課時間為20分鐘。
4.面試采取當場亮分的辦法。
(三)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學科崗位名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并列情況,依次根據以下三個條件確定體檢人員:學歷的高低、筆試成績的高低、學科專業成績的高低。
1.體檢時間:(待定)
2.體檢地點:(待定)
3.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分數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現實表現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時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科技局將組織專人對所有擬聘人員的材料逐一進行嚴格審查。一經發現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聘用與待遇
資格復審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祁縣教育科技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照《祁縣招聘教師選崗方案》,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崗位。
1.聘用的教師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政策。
2.凡被聘用的教師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三年內不得辦理調動、調離、辭職等。
3.凡被聘用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五年內不得進城任教,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咨詢與監督
本次招考的各類應公開信息均在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祁縣教育科技局網站發布,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請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4-5222511
祁縣教育科技局0354-3836470
監督電話: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354-5223685
祁縣教育科技局紀檢監察室0354-3836476
祁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201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