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新教師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要求,結合龍湖區教育實際情況執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2、筆試時間: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筆試主要內容包括:(1)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考生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5、筆試由區人社局委托有關專門機構組織實施。
6、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布所有考生的筆試成績,并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
1、面試人數:根據汕人社〔2013〕70號文件的規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2、面試對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前對面試對象的資格審核: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布。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戶口所在區縣衛計局出具的《汕頭市計劃生育證明書》;
(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回執。
(4)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職責的承諾。
4、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詳見面試準考證。
5、面試形式及紀律:
(1)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說課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現行的龍湖區小學采用的五年級教材,由考生根據指定內容在沒有任何參考資料的情況下獨立說課;回答問題環節由評委組長根據說課內容和當前教育教學動態等向考生提出問題。通過面試,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的說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共20分鐘(其中說課15分鐘,問答5分鐘)。
(2)面試紀律
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評委以考生抽簽序號登記面試成績,一律不得詢問考生姓名及相關情況;考生進入試室說課時,不得自報姓名及相關情況,不得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6、面試結束后2天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察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根據《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考察人選統一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布。
八、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龍湖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聘用人員應承諾在招聘學校服務5年。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動。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公告由龍湖區新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4-88483379;
龍湖區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龍湖區監察局0754-88461007
龍湖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tlhedu.net/
汕頭龍湖政府網網址:http://www.gdlonghu.gov.cn/Gb/Home/Index.aspx
3、汕頭市龍湖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獎(加)分申請表.doc
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湖區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