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面試公告
根據《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縣區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確定面試人選的原則和辦法,共有30人(名單附后)取得面試資格,現將有關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報到及面試資格審查
考生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在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
(一)復審內容:
1.《報考信息表》2份(請考生從廣元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2001年以前畢業的畢業生不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將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7.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通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面試費80.00元/人,由縣教育局發給面試通知書。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四)面試遞補: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于7月21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因報考者電話留錯或不暢等原因導致不能通知其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面試地點及面試時間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請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相應考試。
三、面試內容及范圍
面試內容以幼兒教師基本素養、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試講試教等為主,采用評委打分方式確定面試成績。
面試采取說課和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說課范圍:指定為幼兒相應學科教材。
專業技能考核:彈唱、舞蹈、繪畫。
政策咨詢電話:0839—6602126
劍閣縣2016年上半年公招教師面試人員名單.xls
劍閣縣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