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基礎和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根據鄂人〔2006〕16號等文件規定,“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向招聘單位提供原招錄時的報到證、服務合同、服務單位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及相應的復印件。截止7月19日(與報名時間相同)仍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考生不得請人代考或請人陪考。違反本規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試資格,考生和陪考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樊城區事業單位。陪考人員是在職人員或在校學生的,將違規情況通報給所在單位或學校。
5、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和參加筆試人員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結束后,由區人社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計劃。符合面試條件人員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筆試成績公示3天后,區教育局通知面試入圍人員持招聘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在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并由考生繳納面試費50元。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超過時間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通過樊城區人民政府網、樊城區教育局網發布《面試公告》,同時由區教育局通知考生。
4、面試采取說課、講課等形式,其中小學音樂教師、小學美術教師、小學書法教師面試采取說課、講課和才藝展示等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總成績。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總成績合格線。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查詢請登陸:
樊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fc.gov.cn/
樊城區教育局網:http://www.fcqjyj.cn/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體檢、考察人數1∶l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在市、區衛計局所屬的有資質的醫院進行。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依據此次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選崗、聘用和待遇
(一)選崗及公示
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共同制定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的工作規則并向社會公示后,根據擬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崗位,組織選崗。招聘單位根據體檢、考核、選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人社部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有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取消聘用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情形的,該崗位原則上不再進行遞補。
(二)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襄陽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相關規定辦理人事手續。新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崗位設置的要求,聘用在相應崗位;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
(三)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