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筆試成績及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規定,現將筆試成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并對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筆試的最低資格分數線:教育類為45分。
二、資格審查人員范圍及面試人選的產生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最低資格線以上,分招聘崗位,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附件中加“Y”的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入圍人選。以上人員均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對因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棄權產生的空缺,就該職位在筆試最低資格線以上人員,由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事項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6月7日9:00-11:30,13:30-16:00
地點:高新區智力島路1號創業大廈A座1512會議室
四、資格審查內容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需按規定的時間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準考證。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書、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學科專業證明等,2016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4月1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及教師資格證書等,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的證明(加蓋公章),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學歷證書未注明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學校須出具相關學科專業證明。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簡章和本人所報考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在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使用A4紙復印)。委托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關材料,同時還需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2016年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面試方案》已在高新區官方網站(http://www.qdhitech.gov.cn)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應按要求做好面試準備。因個人原因影響面試的,后果自負。
(三)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保持通訊暢通。因材料準備不全和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32-66966979;66966702
咨詢時間:9:00-11:30,13:30-17:00
附件: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