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單位用人需要,經研究,現決定公開招考2名輔助管理類普通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和職位
(一)2013年12月前畢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愿意履行雇員義務;
(四)符合擬報考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五)持有A類或B類《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碩士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可不受雇員素質測試合格證限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予接受報考。
(八)具體招考職位及職位條件見附件1。
二、招考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12月23日(上午9:30--下午17:30)。
地點:海山街道辦事處辦公樓1006室,電話:22320006。
報名方法:(1)報考者須本人到達現場報名;(2)個人條件須與職位要求一致;(3)報名時提供材料如下:《海山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非全日制學歷學位須提供驗證證明)、《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測試合格證》、《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歷證明等。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屬留學回國人員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接受報名和資格初審。
初審合格名單將于12月24日上午10時后在鹽田區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布,并通知發放適崗能力測評準考證。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雇用審批為準。
(二)適崗能力測評
適崗能力測評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12月26日下午14:00時入場,14:30時開始面試。
地點:鹽田區委黨校4樓402室
面試當天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暢通,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依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和考核人員。
考生成績和合格線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鹽田區政府在線(www.yantian.gov.cn)公布。
(三)資格復審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在7日內進行資格復審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考核內容為擬雇人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公示
擬雇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因自動放棄以及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或公示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可按照本職位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遞補考生,并進行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和公示。
(六)雇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在公示期間無有效投訴的,由用人單位和區雇員管理部門辦理雇用手續。
(七)時間、資歷計算等問題
年齡、經歷等相關資歷的計算均截止到2013年12月16日(含)。招聘職位表中注明的最高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指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指198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依此類推。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經歷以取得畢業證時間為起算時間,在校期間的實習經歷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區、街道、社區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有關專業要求,參照我市現行公務員招考的專業目錄執行標準。學歷、學位、職稱等條件要求為最低限制,即高學歷、高學位、高職稱可報考低學歷、低學位、低職稱職位,低學歷、低學位、低職稱不能報考高學歷、高學位、高職稱職位。
(八)本公告由海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考生可上網查看考試有關信息,網址:www.yantian.gov.cn;咨詢電話:22320006。
附件1:海山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考普通雇員計劃表
附件2:海山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報名表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職員、雇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附件4: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鹽田區人民政府海山街道辦事處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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