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經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北人社發〔2016〕33號)、《2017年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決定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類別等級
詳見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 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填寫《2017年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在確認填寫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后,提交報名表。
本次招聘不接受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1.資格審查以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確認的,應對報名者說明原因。
2.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醫療機構工作的應聘者須提供,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標準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張,原件于查驗后返還。
3.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計分
(1)執業資格分。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每滿一年計0.5分進行計算,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計分以經注冊的執業醫師證為準,年限起算基準日以注冊日期為準。
(2)學歷分。①中專畢業:計1分;②專科畢業:全日制3分、在職教育2分;③本科畢業:全日制5分、在職教育4分;④研究生畢業:全日制7分、在職教育6分。
(3)職稱分。按取得衛生系列中級職稱每滿一年計1分進行計算,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計分以有效的職稱資格證書(2011年前取得的須進行注冊登記才有效,2012年后取得的免注冊登記)為準。年限起算基準日以批準日期為準。
(4)榮譽分。對獲得市(縣)級衛生(衛計)部門、縣(處)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處級以上部門授予的與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計分。具體如下:市(縣)級衛生(衛計)部門計0.5分;市(縣)級黨委、政府及市(地)級衛生(衛計)部門計1分;市(地)級黨委、政府及省(部)級衛生(衛計)部門計2分;省(部)級黨委、政府及國家衛生(計生)部門計3分;國家級計4分。同年獲得的同類獎勵只給級別高的榮譽加分(榮譽稱號和獎勵的頒發單位必須是各級行政機關,不包含新聞媒體、學會、協會、組委會、論壇等)。
四、選崗
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根據考核測評總分按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者本人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如總分相同,職稱高者優先;職稱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如學歷相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優先);職稱、學歷都相同的,以取得職稱年限長者優先;職稱、學歷、取得職稱年限都相同的,以取得執業資格年限長者優先。若以上都相同,以在基層醫療機構服務時間長者優先,如再相同,則以抽簽形式確定選崗順序。不愿意選崗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取得選崗資格并按規定選崗的人選為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市衛計局負責。考察時必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報考資格復審結果等情況。考察小組應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人員應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并簽名。考察小組應在考察材料中對考察對象作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評價。對不合格的人員,在考察材料中要詳細說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評價的相關依據(或規定)。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
六、公示
用人單位及市衛計局根據選崗人員的直接考核測評分、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經單位班子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衛計局,由市衛計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市衛計局、市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的,由市衛計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調查核實。
七、聘用及待遇
通過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經市人社局批準同意聘用后,發出同意聘用通知,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用人單位憑市人社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備案)手續,按國家與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首次進入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監督
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工作,貫徹“公平、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招聘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招聘單位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
咨詢電話:0775—6223371(市衛計局秘書財務股)
監督電話:0775—6221537(市衛計局監察室)
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北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