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為做好江海地區(qū)的消殺工作,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消殺員。
一、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熱愛消殺工作;
(二)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學歷和年齡。原則上應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復退軍人、有消殺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報名地點:江海街道環(huán)監(jiān)所(聚德東南街14-16號,電話:34051094,聯系人:蘇小姐)。
3.報名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填寫《江海街道除四害工作站消殺員報名表》(可在海珠區(qū)公眾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計生證明(含未婚人員)、學歷證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guī)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進入筆試。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用人單位將按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面試成績高低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六)政審。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綜合表現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聘用。按照考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
三、工作待遇
相關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江海街道除四害工作站消殺員標準,年薪為5.5萬元/年/人(含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險)。
附件:《江海街道除四害工作站消殺員報名表》
江海街道辦事處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