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關于增加警力的有關要求,經皋蘭縣人民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職30名,其中女性3名。崗位設置為農村道路交通協管員。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
(二)具有蘭州市戶籍。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間出生)的公民。
(四)身高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體重不得高于或低于標準體重的25%,標準體重為:身高(厘米)-100=標準體重(千克)。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能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七)同等條件下公安專業畢業生,現從事公安、交通管理的輔警人員優先。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記錄的;
4、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結案的;
7、參加邪教組織的;
8、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時間安排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
皋蘭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
3、資格審查:
應聘者登記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紅底彩照4張,報名費150元\人。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和目測,資格審查和目測不合格者不予報名
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2日,在皋蘭縣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招錄總成績的60%。
(三)面試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五)體檢與政審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在公布綜合成績時一并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1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招聘人選,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與人才中介機構簽訂《聘用合同》和《派遣協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能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為公安文職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期間工資為25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125元,享受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社會保險待遇。
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的通知將在皋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咨詢電話:皋蘭縣公安局政工室 5133026
聯系人: 丁春生
監督電話:皋蘭縣公安局紀檢監察室 5133037
皋蘭縣公安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