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崇明縣部分鄉鎮社區工作者崗位因工作需要,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5名專業化社區工作者。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社區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為民服務精神;
2、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及相關專業知識,善于開展群眾工作;
3、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崇明籍優先;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可適當放寬;
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資格條件詳見《崇明縣2016年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簡章》。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至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2張、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至擬報考崗位所在鄉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登記報名。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3、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通過資格審核后方可參加筆試。
4、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崇明縣2016年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報名表》。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不全,后果自負。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1、考試方法。本次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2、關于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筆試定于2016年8月6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起在崇明人才網統一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3、關于面試。面試人選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崗位筆試合格人數確定。
面試時間、地點及須攜帶的證件材料等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由招聘單位告知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4、關于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為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招聘單位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崇明人才網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享受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請與招聘鄉鎮直接聯系,詳見《崇明縣2016年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簡章》;
監督電話:59629146。
附件:崇明縣2016年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簡章
崇明縣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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