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地方氣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共6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佛山市龍卷風研究中心天氣氣候研究崗1人;佛山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預警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崗位1人;
佛山市防雷設施檢測所防雷技術監督崗位2人、防雷技術設計評價崗位2人。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崗位任職條件
1、佛山市龍卷風研究中心天氣氣候研究崗(崗位編號:FSQX20160501)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所學專業為大氣科學(專業代碼:A0706)、氣象學(專業代碼:A070601)、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專業代碼:A070602);
(2)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
(4)從事天氣氣候研究工作。
2、佛山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預警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崗(崗位編號:FSQX20160502)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基礎數學(專業代碼:A070101);
(2)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中共黨員;
(4)從事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的研發建設。
3、佛山市防雷設施檢測所防雷技術監督崗(崗位編號:FSQX20160503)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電子信息工程(專業代碼:B080603)、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專業代碼:B080608);
(2)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4)職稱要求:天氣氣候、應用氣象、氣象電子、氣象防雷(雷電防御)、氣象信息技術、綜合氣象觀測工程師職稱或以上;
(5)從事防雷技術監督工作。
4、佛山市防雷設施檢測所防雷設計技術評價崗(崗位編號:FSQX20160504)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大氣科學(專業代碼:A0706、B070901)、氣象學(專業代碼:A070601)、應用氣象學(專業代碼:B070902)、雷電防護科學與技術(專業代碼:B081007)、電子信息工程(專業代碼:B080603);
(2)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4)職稱要求:天氣氣候、應用氣象、氣象電子、氣象防雷(雷電防御)、氣象信息技術、綜合氣象觀測工程師職稱或以上;
(5)從事防雷設計技術評價工作。
專業名稱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專業要求的,可選擇專業要求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方可報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一)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報名方式:上述4個崗位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郵箱為:(fsqxj_2014@163.com),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將填寫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電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和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相關經歷工作單位繳納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等)掃描件,以附件形式打包壓縮后發送至報名電子郵箱,郵件的主題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請務必統一編寫為“崗位編號-姓名”,如:“FSQX20160501-張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個人簡歷。用人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收到報名表后會回復郵件,若報名后1個工作日未收到回復郵件的可打電話確認,請勿重復報送報名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2、考生提供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資格初審和復審:市氣象局人事科負責對報名者提交的電子版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符合崗位基本條件人選,發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佛山市氣象局將組織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需提供報名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相關經歷工作單位繳納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進入面試。
六、考試
(一)上述4個崗位招聘人員要求已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工程師資格,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號)規定,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二)面試:按照通過資格審查的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價值觀等方面。面試總分100分。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市人社部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附件: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