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單位廣州市地震監測中心工作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廣州市地震監測中心,是市財政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均禾街長紅村蔭海路163號,承擔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科學研究、相應工程技術的開發以及地震監測預報為基礎的震災綜合防御工作。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現招聘信息化系統技術員1名,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廣州市地震監測中心事業編制人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5月31日,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執行。
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考條件
考生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7、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9、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網站(http://www.gzsi.gov.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考生均應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不收取考務費。
其中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明材料掃描后統一復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傳。
2、報名時間: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
3、資格初審: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16年7月8日下午17:00,由招聘單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起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5、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報名人數達到招聘崗位數1:3比例,才準予開考,如達不到1:3的報考比例將取消招考職位。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60分為合格分數線。內容為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時間、地點待定。
2、資格復核:在面試前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簽署考生承諾書(見附件2)。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將通知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通知考生不能參加面試。出現取消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考生自動放棄的情況,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等的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核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往低的順序,以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設定比例的,則按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面試名單、時間、地點都將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每個崗位按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名單。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體檢標準,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凡體檢不合格或復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結論以及出現考生自動放棄的情況,將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參加體檢。
(五)考察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經歷、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確定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增人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增人及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應屆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轉正。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申請。
(二)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受聘人員工資待遇按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相關規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五)考試成績和擬錄用人員公示等相關信息會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發布,敬請留意。
咨詢電話:020-86434662、86178426。
監督電話:020-83722183。
1、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2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2016年廣州市地震監測中心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考生承諾書.doc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