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系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具體負責本市建設市場有關行政審批和非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辦理。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建設項目、企業資質、執業資格辦理、審核6人。
二、招聘對象條件
非應屆畢業生,建筑工程或相關管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目前已連續三年在本市建筑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工作,熟悉國家及本市建設市場管理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積分需達120分),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2日,或持有原上海市人才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三、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23日16:00-6月2日16:00,詳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務考核評價中心網站(www.fdrc.com.cn)。
四、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結束后,應聘者需攜帶學歷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迄今為止連續三年的工作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外省市社會人員還須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原件、復印件以及相關積分證明,或有效的原上海市人才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驗》科目。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1:5比例排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六、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采取考官綜合打分的方式。面試采取量化評分標準,面試計分辦法采用市職業能力考試院所規定的計分方法。
七、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到本市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
八、考察
由中心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及工作能力。
九、擬招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十、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中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相關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3個月。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老師,聯系電話:54614788-3052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