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泰州經濟開發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7人,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經濟開發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規范意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間出生);
5.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6.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戶籍不限。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記過以上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受過刑事處罰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面試、體檢、政審等步驟實施。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報名與資格審查。2016年5月9日起開始接受報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5月11日上午11:30。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工作經歷證明)、英語等級證書、《報名表》(可從網上下載)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泰州醫藥高新區1號行政樓906室報名,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的崗位,由泰州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繳納報名費100元/人。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報名人員憑有關證明減免報名費。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60分及格),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等進行審查。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待遇
1.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聘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
2.招商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并設立特別貢獻獎。基本年薪7-9萬元/年,績效年薪8萬元/年。對招引重大項目有功者發放特別貢獻獎。
3.規劃建設中心工作人員、環境監察執法輔助工作人員薪酬按照《泰州經濟開發區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本簡章由泰州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9690640。
泰州經濟開發區組織人事局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