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淄博職業學院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我院招聘緊缺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組織形式
學院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聘用。
二、招聘專業、數量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專業 |
招聘數量 |
學歷、學位要求 |
淄博職業學院 |
高校教師A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1 |
碩士研究生 |
淄博職業學院 |
高校教師B |
中國現當代文學 |
1 |
碩士研究生 |
三、招聘范圍
1、國家重點學科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附件1);
2、經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碩士研究生,且本科階段為國內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全日制畢業生(附件2)。
國家重點學科和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如有變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研究生畢業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的研究生視同;
(六)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4月25日——4月27日
報名方式:填寫《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3)、《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誠信承諾書》(附件4),填寫信息后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學院郵箱(c2348010@126.com)。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沒按規定時間發送到指定郵箱者,不得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
4月29日9:00至17:00在淄博職業學院北校區主樓1020室現場審核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事業單位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人員誠信承諾書》和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證書證明材料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
(三)面試
面試由學院具體組織,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方案和面試人員名單在面試開始之前7天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面試主要考察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教學思想、專業知識等教育教學的基本素質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邏輯思維、舉止儀表等。
試講時間為15分鐘(準備時間為30分鐘)。
試講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成績相同者按評分要素成績依次排名。試講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試講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60分。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學院負責組織。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五)體檢
體檢由學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sdzb.hrs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手續后,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等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
七、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533-2348010、2828010
監督電話:0533-2828608
本公告由淄博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國家重點學科名單
2、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名單
3、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
4、2016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報名人員誠信承諾書
淄博職業學院
2016年4月14日